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文/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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