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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荣膺2008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称号
发布时间:2009-05-05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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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共青团中央表彰了全国先进团组织,授予我院团委2008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称号。此次表彰,江西省共有11家单位获得此项称号,我院是江西省第一个获得此项殊荣的独立学院。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是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各行各业基层团组织的综合性奖励称号,由团中央按照“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建设好”的标准进行评选。

近几年来,学院团委在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和校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学院团组织在校园文化、实践服务、课外学术科技等第二课堂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学院团委荣膺2008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称号,充分体现了团中央对我院共青团工作的高度肯定,也在共青团工作领域中为学院赢得了极高的声誉,扩大了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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