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部、科、室、中心、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及工作安排,现将学院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9月28日至10月7日放假,共10天,原安排在9月27日晚—10月7日的课程停上。
如因休假停课完不成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可自行调整教学进度或另外申请安排时间补课。
特此通知。
教务办公室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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