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11]22号)精神,2012年度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已开始,我院可单独进行申报,申报数为15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和学科范围
2012年申报的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0.3万元至1万元;(2)自筹经费项目(即往年的“专项任务项目”,指有横向经费的项目,到账经费不低于3万元。)。在规划基金项目中设立少量无资助项目和设立少量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资助不超过2万元;请根据项目类别和资助经费的额度进行项目设计。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有关人文社科项目管理、申报文件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申报质量。教育科学和教改内容的研究项目不属于本次受理范围。
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经济学;(12)政治学;(13)法学;(14)社会学;(15)民族学;(16)新闻学与传播学;(17)图书情报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请申报时按以上学科名称对应填写。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的申请者(指课题负责人)应符合《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规划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自筹经费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年龄限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符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申报必须有两名正高职称、同研究方向的高校教师推荐。
2.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获得校外有关部门、企事业等单位的经费资助(不低于3万元);必须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其他经费来源”栏,并附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确定无经费资助项目(即以往的自筹经费项目)必须有申请者的承诺,即申请人在申报材料中表示同意项目经费零资助。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未完成历年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者。
(2)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教育部基地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办法及有关要求
1.省教育厅实行限额申报,我院限报数为15项。
2.本次申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有意申报的教师按照《关于网上申报2012年度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说明》申报。本次申报统一使用2012年版申请评审书,以前版本无效(请申请者务必在本通知附件4中下载申请评审书)。
具体申报流程为:申请者下载申请评审书→打开申请评审书word文档→将工具栏中的“宏”安全性安全级设置为“中” →关闭申请评审书word文档→重新打开申请评审书word文档→点击“启用宏”按钮→填写申请评审书(A、B表)→所在单位审核材料→申请者修改申请评审书(A、B表)→保护文档→打印装订申请评审书(A、B表)→将符合规范要求的申请评审书纸质文本送至发展规划办,电子版发czd810@163.com
4.申报材料包括: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A、B表统一装订)一式3份,B表部分(即《申请评审书》4-7页)5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A表)和(B表)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5.申报项目的学科分类必须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和《学科代码表(国标)》(2009年版)(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常用查询”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代码中查询)的要求填写。
6.按照《关于受理2012年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函》规定,每个申报须交纳资料费100元。
7.学院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四、申报截止日期
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志丹 联系电话:8507871
附件:1.
关于申报2012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
关于受理2012年度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函
3.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2012年版)
4.
2012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发展规划办
二0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关于申报2012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