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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省级教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01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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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教育厅下发了赣教高字[2011]22号《关于做好201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今年省教育厅分配给我院 “资助项目”的指标为10项。现就学院2011年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改课题的立项范围与重点

本年度省级教改课题立项的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详见课题立项指南)。

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二类。重点课题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先进理念,采用现代化手段,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应用型人才、高技能型人才方面有推广价值,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较高理论成果的研究课题。

二、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的要求

1、为了保证省级教改课题的质量,申请人必须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其他人员应由2名与申报课题内容相关专业的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推荐,推荐函应说明主持人的科研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对申报项目的预期研究成果等内容。

2、省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总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在研省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一般不得同时作为其它项目成员;项目组成员至多同时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

三、申请人应根据《2011年省级教改立项课题指南》认真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和《课题活页》各一式三份,于5月20日前交发展规划办,同时交纳专家评审费每项100元。

四、申报详细要求及相关表格见附件,申报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与发展规划办联系。

附件:赣教高字22号——关于做好201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uppic/20114117541228349.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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