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学院《关于教学检查工作的规定》文件精神和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拟定于第9-10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刘俊
副组长:许红缨 张和昆
成员:各教研室负责人 张小桃 雷鹰 程德巧
领导小组对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全面负责。
二、检查内容
(一)日常教学运行状况
负责部门:各系、各教研室
1.课堂教学情况(负责人:各教研室负责人;联络人:张小桃)
(1)主要检查教学日历、备课、讲稿(讲义)等课程基本文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以及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的使用、多媒体课件的制作与使用等情况。
(2)授课进度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授课进度实际执行情况与计划执行情况是否一致,特别是平行班课程进度是否一致,产生差异的原因、处理及解决措施等情况。要按课程授课计划的要求严格掌握教学进度,实际教学进度符合授课计划要求,周学时2学时的课程,进度误差控制在2学时内;周学时3学时的课程,进度误差控制在3学时内;周学时4学时及以上课程,进度误差控制在4学时内。
(3)作业的布置与批改:主要检查课程任课教师是否布置、批改作业,作业量是否适当,作业文本形式是否相对规范、统一。
(4)期中考试情况检查,主要包括考试课程选定、考试成绩分析和相关应对措施。
2.实践教学情况(负责人:各教研室负责人;联络人:程德巧)
(1)主要检查是否有实践教学大纲(如教育实习大纲、专业实习大纲等)和付诸实施的有效措施;
(2)教师是否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实践教学内容,是否开展课程实践性教学内容体系设计、更新等。
(二)专项检查
负责部门:教务办
1.教学运行秩序检查(负责人:李莹)
1)统计第1-9周调课、停课、补课情况,分析其原因,提出针对性措施,为下半学期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保障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2)随意调停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的情况,对检查出的情况应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2.教学效果检查(负责人:杨雄 张芳)
1)教学质量评价:“班级同学对任课教师的总体评价(优、良、中、差)”和“教师对班级学风情况的总体评价(优、良、中、差)”两个方面。教务办将制定“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详细统计学生与教师对教育教学情况的各项评价(具体评价内容详见附表)。
2)期中考试:10级非英语专业学生进行《大学英语》课程的期中考试(四级考试模拟),10英语、10日语专业学生各抽一门专业主干课程进行期中考试。期中考试成绩占学期总评成绩的30%,考试安排在第11周进行。
三、检查形式
1.各系、各教研室可通过查阅教学日历、听课、召开教研会议、与教师谈话、组织学生代表交流等形式完成教学检查。
2.教务办组织各类座谈会,如教师代表、教研室主任、督导组专家、学生代表座谈会,全面了解教育教学信息,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
3.教务办召开全体学习委员会议,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有关工作。
四、检查要求
1.检查工作从第9周开始,第11周完成,各系、各教研室应于第11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形成检查情况统计交教务办。
2.第12周内由教务办对各项检查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检查总结。
3.各检查部门和相关人员务必认真对待,做好各项检查动员工作,严格落实检查内容。
4.各班应专门组织召开主题班会,选定学生代表,认真、客观地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