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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协助公务使用安排表
发布时间:2011-03-04 访问量:
一审一校 二审二校
三审三校

(每月1—15日)

(每月16—31日)

星期一

谭祖飞

黄淑娟

邹芳

徐仂

星期二

吴小堃

魏娜

胡敏

费罗曼

唐军

星期三

桂伟珍

杨施敏

曾志强

陈志丹

许丽萍

星期四

刘皖青

李妍

陈成

郑艺

袁迎春

星期五

邓婉婷

余锡祥

邱玲

赵猛

徐静

备注: 1、每月1—15日和16—31日内,按星期安排值班车辆,具体使用由院办安排。

2、在值班日内的私家车,需调用时应在10分钟内赶到双理楼门口集中。

3、学院急需用车且无法调车的情况下,出现本人或夫妻任何一方没时间执行开车任务的可委托他人含学院司机代开,但须签订委托书。

4、值班车辆一学期安排2次公务外出且公里数原则上不超过80公里,院办做好登记,完成后不再安排值班。

5、凡因故不能参加值班的车辆,可提出申请退出享受补贴。

6、凡在要求内未准时值班的车辆,或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值班的,出现两次则不再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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