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我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使用情况的通知》(赣助中心[2010]16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院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生源地学生
2010年我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全面启动网上预申请。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将通过系统网上承办申请、审核和贷款拨付等工作。
1、承办金融机构及办理流程
省开行:学生申请获得通过后,由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送呈高校,网上进行确认,承办行将贷款金额由邮政储蓄直接拨付到学校账户;
省农信社:学生提交申请后,由所在县(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送呈高校,网上进行确认后,承办社将贷款金额拨付到学生账户,最后学生将贷款金额交付高校。
2、申请时间
我省拟定5月1日开始启动网上预申请工作,7月1日至10月30日办理申请,贷款学生可以登录系统查看本人贷款申请和审核情况。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网址:http://zizhu.jxedu.gov.cn/syddk/
二、非江西省生源地学生
非江西省生源地学生需回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向承办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并在下学期开学后将纸质回执单交至学工办助学贷款主办老师处,由学工办统一收集汇总后,交至院学生资助中心,经审核、确认后,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回执单邮寄至当地承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否则贷款不能发放。
三、具体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将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各学生班级;
2、要加强对获贷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督促学生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学生资助中心
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