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学院《关于教学检查工作的规定》文件精神和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拟定于第9-10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刘俊
副组长:许红缨 张和昆
成员:章定富宋易麟 唐元棣 胡誉满 龚声 吉宏 嵇英华 陈志丹 徐仂 各教研室负责人 雷鹰 黄淑娟 程德巧 张小桃
领导小组对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全面负责。
二、检查内容
(一)日常教学运行状况
负责部门:各系、各教研室
1.课堂教学情况
(1)主要检查教学日历、备课、讲稿(讲义)等课程基本文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以及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的使用、多媒体课件的制作与使用等情况。
(2)授课进度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授课进度实际执行情况与计划执行情况是否一致,特别是平行班课程进度是否一致,产生差异的原因、处理及解决措施等情况。要按课程授课计划的要求严格掌握教学进度,实际教学进度符合授课计划要求,周学时2学时的课程,进度误差控制在2学时内;周学时3学时的课程,进度误差控制在3学时内;周学时4学时及以上课程,进度误差控制在4学时内。
(3)作业的布置与批改:主要检查课程任课教师是否布置、批改作业,作业量是否适当,作业文本形式是否相对规范、统一。
(4)期中考试情况检查,主要包括考试课程选定、考试成绩分析和相关应对措施。
2.实践教学情况
(1)主要检查是否有实践教学大纲(如教育实习大纲、专业实习大纲等)和付诸实施的有效措施;
(2)教师是否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实践教学内容,是否开展课程实践性教学内容体系设计、更新等。
(二)教研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负责部门:教务办
1.基本活动内容(负责人:张小桃)
主要检查教研室的职能职责是否健全,教研室的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教研室教学运行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各项工作是否定期、规范开展。
2.专门活动内容(负责人:吴红琴)
主要检查教研室是否结合学院及所在教研室实际,针对专业、课程、课堂教学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教研活动,如规范教学行为、授课分析、学生学习状态分析、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学生课程学习质量评价、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教师教学活动等专门活动的开展情况。
3.实践教学落实及基地建设(负责人:张和昆 黄淑娟)
主要检查各系、各教研室结合专业实际,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实践环节的落实,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以及实践教学基地和学生实践活动的管理、实施等情况。
(三)召开师生座谈会
负责部门:教务办(负责人:许红缨张小桃)
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教与学其相关情况,全面收集师生对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以及信息交流、沟通,并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与处理。
(四)专项检查
负责部门:教务办
1.教学运行秩序检查(负责人:吴初平、黄海洪)
1)统计第1-9周调课、停课、补课情况,分析其原因,提出针对性措施,为下半学期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保障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2)随意调停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的情况,对检查出的情况应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3)各门课程的师生出勤情况。
4)学生晚自习情况,主要了解晚自习教室使用情况。
2.教学效果检查(负责人:吴初平 杨雄)
1)教学质量评价:“班级同学对任课教师的总体评价(优、良、中、差)”和“教师对班级学风情况的总体评价(优、良、中、差)”两个方面。本学期所有开设课程均要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教务办将制定“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详细统计学生与教师对教育教学情况的各项评价(具体评价内容详见附表)。
2)期中考试:07级、08级、09级每个班选取一门课程进行期中考试,期中考试成绩占学期总评成绩的30%,考试相对集中在第11周进行。
3.毕业班教学工作(负责人:程德巧、尹婷婷)
(1)检查教育实习(专业实习)及见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施、改革情况,总结分析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措施;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初期准备工作情况。
(2)检查毕业班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和每个毕业学生应修读的学分累计情况(包括公选课修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能如期顺利完成学业。
4.教室检查(负责人:杨雄)
检查所属教室及多媒体等设备的使用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设备损坏未及时修理、设备数量是否满足教学需要等情况,教室内桌椅板凳是否齐全,各类设施设备是否安全,教室是否整洁等。
三、检查形式
1.期中考试,书面测试部分课程的教学效果(以期中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课程由各系、各教研室会同教务办共同确定(详见期中考试安排)。
2.各系、各教研室可通过查阅教学日历、听课、召开教研会议、与教师谈话、组织学生代表交流等形式完成教学检查。
3.组织各类座谈会,如教师代表、教研室主任、督导组专家、学生代表座谈会,全面了解教育教学信息,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
4.召开全体学习委员会议,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的填写工作。
四、检查要求
1.检查工作从第9周开始,第11周完成,各系、各教研室应于第12周形成检查情况统计交教务办。
2.第13周内由教务办对各项检查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检查总结。
3.各检查部门和相关人员务必认真对待,做好各项检查动员工作,严格落实检查内容。
4.各班应专门组织召开主题班会,选定学生代表,认真、客观地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