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图片新闻
通知(教职工医药费报销)
发布时间:2009-06-02 访问量:
一审一校 二审二校
三审三校

定于6月10日在青山湖校区报教职工(含离退休)外诊医药费;6月11日全天在瑶湖校区报教职工(含离退休)外诊医药费。请各位领导通知需报销医药费的教职工(含离退休)带好转院单、正式发票、药品清单及个人有效证件准时到校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医 院

2009年5月31日

上一篇:公示

下一篇:端午节假期前后教学检查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