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现将学院“五一”劳动节放假有关调停课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原安排在4月30日晚至5月3日的所有课程停上(包括公选课)。请各位老师和同学妥善做好工作和学习生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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