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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9年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通知(转发)
发布时间:2009-04-13 访问量:
一审一校 二审二校
三审三校

各学院、各联合办学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09年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拟定于5月中旬举行。为做好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对象

2009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未达到外语水平相应要求的学生;2007、2008届因未通过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未获学士学位的学生,均应参加本次考试。

2、本科学生授予学位外语水平要求

1)在校期间,普通专业本科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获得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者;

2)在校期间,音乐、体育、美术类特殊专业、体育特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达本)专业本科学生通过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获合格证书者;

3)英语类专业本科学生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者;

4)日语类专业本科学生通过国家日语专业一级者;

5)通过学校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者。

以上所指,成绩均应通过所在学校在校生考点获得,社会考点的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3、收费标准:10元/人

4、报名时间:4月17日

5、报名地点:教务处教学信息科

6、联系人:杨蕾

7、联系电话:0791—8120269

8、报名方法

1)我处随本通知下发2009届学位外语审核、报名表,学院教学秘书对其进行核对;

2)学生在本学院教学秘书处预报名,已通过相应考试的且在“国家级通过否”栏中未勾选的学生需提供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学院审核盖章后于4月17日之前随报名单报教务处。

3)各学院教学秘书于4月17日至我处教学信息科集中办理报名手续。

4)科技学院、联合办学单位报名表见附表1。请填写审核后于4月17日前报我处教学信息科。学生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经单位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后同时报我处。

附表1: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

uppic/20094131024501967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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