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占铭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省教育厅2008年新闻发布会,向朋友们通报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向社会通报我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进展情况和认定工作。
一、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教师是教育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优先发展教育必须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了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我国建立了教师资格制度,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它规定了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制度创新,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是国家依法治教的重要体现。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使教师任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是依法管理教师的法律手段,是教师职业走向专业化的重要步骤。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有利于严把教师“入口关”,解决不合格教师问题,优化教师队伍,也有利于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多元化的教师培养制度,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施后,凡是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国公民都必须首先取得教师资格。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背景
1993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对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认定机构及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规定了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教师资格条件、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认定等内容。2000年6月22日教育部以部长令的形式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对条文做出具体的解释,对实施当中的具体问题作了规定。
(二)教师资格制度的基本框架
教师资格制度的框架有以下五个要点:
1、教师资格的分类。教师资格分为七种类型: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一是身份条件,取得教师资格必须是中国公民;二是思想品德条件,取得教师资格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是学历条件,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相应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四是教育教学能力条件,主要包括身体条件,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承担教育教学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采取属地化自愿申请的原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受理。我省每年春季受理一次,具体受理时间由省教育厅规定。
4、教师资格认定的权限。教师资格认定的权限是: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5、教师资格的罚则。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处罚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二是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应当撤消其教师资格。被撤消教师资格者,自撤消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
(三)我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
我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
1、过渡认定阶段。1995年12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过渡办法》规定,1993年12月31日前在岗人员凡具有教师职务,连续两年考核合格,通过过渡评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1997年底,我省有30万人获得教师资格。
2、试点认定阶段。1998年,教育部在上海、江苏、湖北、广西、四川、云南6个省(区、市)的部分地市进行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试点工作,1998年底结束。我省没有参加全国认定教师资格的试点。
3、全面实施阶段。2000年9月,教育部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召开了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我省从2002年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一年认定一次,从2003年开始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自2002年到2006年,全省共认定各类教师资格252162人。其中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7338人,小学教师资格88702人,初中教师资格84561人,高中教师资格42768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3668人,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教师资格1690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23435人。
4、200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
省教育厅对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非常重视,2006年成立了“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2007年我省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规范考试培训,严格考试纪律,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保证了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全省共有28274人参加了54338科次的考试。
据统计,2007年全省共有55622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共认定了各类教师资格48873人。其中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4742人。
三、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时间安排
我省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发布信息,政策宣传:2月中旬至3月上旬。
2、受理报名:3月10日至3月14日受理社会人员报名;3月17日至3月21日,受理各高等学校组织的应届毕业生的统一报名。
3、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5月10日。
4、体检、普通话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6月下旬至7月下旬(具体日程安排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
5、认定与发证:7月下旬至8月下旬。
(二)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
1、考试组织。2008年全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考试命题、阅卷和颁发成绩合格证等工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考务工作。
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我省依据上述考试大纲编写了辅导用书,由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如需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请自愿到各报名点订购。
3、考试命题。2008年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命题,题型有“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教学设计题”,“教学设计题”一般是给出几种类型的文字素材,考生用一定的篇幅设计教案。
4、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小时,具体时间为5月10日上午8:30—10:30考《教育学》,5月10日下午14:30—16:30考《教育心理学》。
5、阅卷与公布成绩。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集中阅卷,并在30个工作日,于6月10日前后在江西教育网上公布成绩并颁发合格证,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18日前向县(市、区)招考办提出查卷申请,由设区市招考办汇总后于6月25日前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查卷。
(三)工作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依照认定条件,执行认定程序,依法行政,做好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把“五关”:学历审验关、思想品德考查关、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关、普通话水平测试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关。精心组织,严格要求,绝不能降格以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的咨询、举报要及时回复,认真处理。
各高等学校要把应届毕业生的申报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领导,完善由学校领导牵头的负责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机构,要责任到人,服务到位。
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791-8627978、6219536。
(四)有关问题解答
1、申报认定教师资格和考试的报名问题。
2008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和考试报名同时进行。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和考试机构3月10日至3月14日受理社会人员报名;同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报名,学校汇总于3月17日至3月21日到高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2、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收费问题。
(1)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收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收费:由负责体检工作的医院严格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体检人收取。
(2)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测试收费:按照《关于核定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937号)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向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人员收取测试费每人次30元。在校学生减半收取测试费,贫困学生免收测试费。另收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每本为5元。
(3)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收费:考试收费严格按照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7]591号)执行,考试费按60元/科的标准由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机构在报名时向报考人员收取。
(4)教师资格认定、印制和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核拨。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和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切实做到所收费用专款专用。
3、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问题。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没有面向社会认定,只有高等学校专职教师才能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因此社会人员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具备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
4、是否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认定问题,主要依据申报人员的毕业证和个人档案中的学籍记载。
5、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有效期的问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来年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单科合格证书在当年及下一年申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有效。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教师是关键。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8月31日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没有一流的教师队伍,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教育。他指出,必须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关系到能否严把教师“入口关”,关系到能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省教育厅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下发了文件,对2008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作出了全面布置,提出了工作要求。今天又召开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们感谢新闻界的朋友多年来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同时希望新闻界的朋友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加强舆论引导与监督,为做好我省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共同努力。
谢谢大家!
2008年江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问答
1、2008年我省认定教师资格报名和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答:2008年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与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受理社会人员报名:3月10日至3月14日。
受理高等学校组织的应届毕业生统一报名:3月17日至3月21日。
2008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时间为:5月10日上午8:30-10:30 教育学课程考试;14:30-16:30 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
2、申报认定教师资格和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在哪里报名?
答:(1)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本人任职的高等学校提出申请。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指定的部门组织学生个人报名,汇总后统一到学校所在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集体报名。
(2)社会人员凭个人有效身份证、相应层次学历证书,携带二张蓝底2寸免冠近照,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报名。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指定的部门统一组织学生个人报名,汇总后统一到学校所在地市、县(区)教育局招考办集体报名。
3、社会人员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能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答: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是高等学校在职在编的教师,社会人员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具备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条件,因此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教师资格认定的审批权限在哪里?
答: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5、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5)近期小两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六张;
(6)《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8)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籍管理和教育教学实践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
6、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什么?
答: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7、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哪些收费项目,标准是多少?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收费:由负责体检工作的医院严格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体检人收取。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测试收费:按照《关于核定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937号)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向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人员收取测试费每人次30元。在校学生减半收取测试费,贫困学生免收测试费。另收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每本为5元。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收费:按照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7]591号)规定: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对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考试人员可收取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费,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按每考生60元/科的标准收取。
教师资格认定、印制和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核拨。
8、哪些人员需要参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考试?
答: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且不符合规定免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应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考试。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需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可以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考试,也可以参加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
下列人员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可以免予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已取得高等学校教育专业类硕士学位人员;参加过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和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共同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9、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有效期多长?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单科合格证。单科合格证书在当年及下一年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有效。
10、取得外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在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是否有效?
答:根据“在哪里参加考试就在哪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原则,取得外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在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效。
11、2008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使用的教材和辅导用书是什么?
答: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使用的教材:《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申请认定中学(初中、高中以及相同层次)教师资格使用的教材:《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使用的教材:《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为了指导全省各地进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培训和考试,帮助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教师资格申请者学习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江西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组织编写了相应层次的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辅导用书,主编:虞国庆、漆权,由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如需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自愿到各报名点订购。
1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有哪些题型?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命题,题型有“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教学设计题”,“教学设计”题一般是给出几种类型的文字素材,考生用一定的篇幅设计教案。考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满分为100分。
13、省教育厅备案了哪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前培训院校(机构)?
答:为了方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前培训,省教育厅备案了一批培训院校(机构),考生可自愿参加。具体名单如下:
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江西教育学院教育系、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教师教育中心、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昌市教育学院、进贤县教师进修学校、安义县教师进修学校、新建县教师进修学校、九江学院、九江职大、九江电大、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萍乡电大、萍乡市教师短期培训中心、新余高等专科学校、江西师大鹰潭学院、贵溪市教师进修学校、赣南教育学院、宁都师范学校、章贡区教师进修学校、兴国县教师进修学校、于都县教师进修学校、南康市教师进修学校、瑞金市教师进修学校、丰城市教师进修学校、高安市教师进修学校、袁州区教师进修学校、上饶师范学院、上饶师范学校、万年师范学校、弋阳县教师进修学校、广丰县教师进修学校、井冈山学院、泰和县教师进修学校、吉水县教师进修学校、崇仁师范学校、东华理工学院教育学院、临川区教师进修学校、黎川县教师进修学校
1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哪些内容?
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内容包括:任教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理解任教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能力;分析教学大纲和教材、确立教学目的、设计教学方案的能力;应用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及教学效果;仪表举止与心理素质,思维反应与语言表达能力等。
1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取什么方法进行?
答:主要采取面试和试讲(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和心理素质,思维反应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知识。试讲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组织课堂教学、实施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的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以及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面试和试讲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
16、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哪些要求?体格检查证明有效期多长?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的要求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体格检查结果证明材料当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