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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报销医药费
发布时间:2007-10-09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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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定于10月15日全天在瑶湖校区,16日下午在青云谱校区,17日全天在青山湖校区报销师生员工2007年8月31日以前的外诊医药费.请需报销的师生员工带好医疗证,转院单,用药清单和正式发票按规定时间来校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校医院

200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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