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2008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与资助办法
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按研究类别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资助额度基础研究项目0.5-1万元/项,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1-5万元/项。按资助强度不同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0.5-2.5万元/项,重点项目3-5万元/项,重点项目必须是与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前景。
二、申报注意事项
填写时请认真阅读《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申报项目程序)。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请勿重复申报。鼓励40岁以下科技工作者尤其是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者进行申报。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且尚未结题(鉴定)者不得再申报;主要承担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及2个以上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认真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并附上电子版,于2007年6月24日前交至发展规划办公室,逾期不再予以受理。
2、各单位在报送"项目申请书"同时,应通过OA先提交 "江西省教育厅2008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 电子版,注意所填内容必须与"项目申请书"相关内容一致(特别是项目名称)。
四、项目评审费收取标准
一般项目每项100元,重点项目每项200元。
本文及有关表格可在江西教育网/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文件资料中下载,网址为www.jxedu.gov.cn。
发展规划办公室
二00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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