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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日期:2018-12-12

各单位:

为提升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学院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 斌、许红缨

副组长:汪 剑、吉 宏(执行)、赵 群、史良军、张小桃

成 员:党政办公室、教务处、社会合作处、科研与学科建设处、组织人事处、学生处、团委、宣传与信息化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保障处、保卫处、教师教育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商学院、理工学院、体育学院、传媒学院等单位负责人。

直接责任人员:各实验室负责人、实验指导老师

领导小组下设实验室教学与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挂靠社会合作处,社会合作处主要负责人兼任管理中心主任。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