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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办法(试行)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1-20

为了有效使用学院所属大型仪器设备,实现教学科研及其它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根据相关部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共享仪器设备类别

1.第一类共享仪器设备:学院集中管理的共享仪器设备

指单价在 50 万元以上,学院各单位、课题组的经费所购,委托社会合作处集中管理,实行全院全面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

2.第二类共享仪器设备:分散管理的共享仪器设备

指单价在 10 万元以上,分散在所购单位、课题组管理,可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

二、第一类共享仪器设备的管理、运行、测试收费

1.由单位或课题组购买,委托并经社会合作处同意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学院集中管理,并负责安排管理人员,承担仪器维修维护费、运行费。

2.该类仪器设备的测试收费

(1)按照《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试行)》收费。

(2)所购单位、课题组的人员测试,实行优先使用、优惠收费。

3.所购仪器单位、课题组人员测试的优先使用办法

当仪器设备的测试量很大,需要等待测试时,采取部分优先,或约定每周几个单元时间为所购单位、课题组的人员测试专用。

4.所购仪器设备单位、课题组人员测试的优惠使用办法

(1)原属单位所购买仪器设备,该单位人员测试收费额度为学院内收费标准的 60%以下。

(2)原属课题组购买的仪器设备,该课题组人员测试收费额度为学院内收费标准的 40%(课题组每台仪器设备按照校内收费标准计,最高优惠总金额为 5 万元);课题组所在单位人员测试收费额度为学院内收费标准的 80%。

三、第二类共享仪器设备的管理、运行、测试收费

1.该类仪器设备由单位、课题组购买、管理并自行安排测试人员和仪器室,单位、课题组承担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费、运行费。

2.该类仪器设备采取统一管理,分散运行,开放共享,测试收费的共享模式。

(1)统一管理:学院所有大型仪器设备由社会合作处管理。

(2)分散运行:分散到各单位、课题组运行。

(3)开放共享:所有共享仪器设备对学院内外人员开放使用。

(4)测试收费:所有共享仪器设备测试对学院内外人员实行测试收费。

3.该类仪器设备测试收费标准的制订

所购单位、课题组拟订收费标准,由社会合作处征求学院内有关教师意见,经学院批准后执行。

4.该类仪器设备测试收费收入使用

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所得利润(税后收入)的 10%上缴学院,85%归单位或课题组(主要用于实验耗材的购买、人员技术培训、测试人员加班劳务费用等), 5%作为社会合作处的发展基金。

5.该类仪器设备的使用办法

(1)所有共享仪器设备纳入社会合作处网络管理系统,网上预约测试。

(2)所有测试收费由社会合作处统计、财务处结算。

(3)所有共享仪器设备的对外测试服务由社会合作处统一组织承接。

6.该类仪器设备的使用率考核

社会合作处将负责对该类仪器的使用率进行统计、公示。对单价在 100 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由于缺少仪器操作人员等原因,连续两年未达到周平均使用 24 小时(自行测试、学院内外测试的总使用时间,以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为准),学院有权收归统一使用,以提高利用率。

四、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凡购买属学院资产、单价在 100万元以上、可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由学院集中管理并实行全学院共享。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社会合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