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学院教务办公室
教务字(2012)013号
科技学院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毕业生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全省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2〕4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2] 13号)有关精神,2012年我院拟开展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申报的教师资格分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二、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系我院2012年全日制本科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以下相应的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对于我院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需报名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取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当年及下一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效。
对于我院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按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09]34号)文的有关精神,直接参加此次申请教师资格的认定。
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均应参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应层次或种类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2、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报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2012届师范生身份确立条件
1、申请者所学专业在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省高校涉及师范教育专业名单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39号)师范教育专业名单内(见附件七);
2、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以及教育技术、教学法(学科课程教学论)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
3、已参加或正在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三个月以上教育实习;
4、申请教师资格层次和类别与本人所学层次、专业(学科)和教育实习层次、专业(学科)一致。
对于符合上述各项身份条件的申请者 ,作为师范生直接参加申请教师资格的认定。
(六)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及以上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3、我院历届师范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
三、教师资格的认定
(一)材料准备
4月12日,各师范类专业毕业班辅导员到教务办领取《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南昌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和《体检表》等材料。要求申请者在《体检表》上贴好照片(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全过程照片要一致)。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络报名
我院2012年应届毕业申请教师资格者,4月15日至4月19日期间,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申请报名。申请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上传与考试(测试、体检)报名相同的照片,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等相关表格。申请人应诚信填写相关信息,如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真实、不一致情况,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我院2012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应选勾学校所在地东湖区教体育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选勾南昌市教育局指定的集中现场确认点参加资格审查(由学校统一组织)。
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报名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扭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安排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体检
我院应届毕业生体检日期为:4月18日-4月21日。体检要求:请带好贴有照片并经学院确认的《体检表》,本人身份证,早晨8:00空腹进行体检。体检地点:南昌市第八医院,体检结果由学院统一领取。
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人字[2002]5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申请者按医院收费标准自理。
(四)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4月20日,各相关班级组织对申请者材料进行预审(负责人:班级辅导员),并告知欠缺材料的申请者于4月23日前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班级按照“初审材料目录”将所需材料归入《教师资格申报档案袋》。《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初审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五)由各毕业班辅导员负责下载、填写、打印,填写完毕后打印的纸质稿由学工办主任签字并加盖学工办公章,与电子稿一同于4月20日交教务办杜钦老师(田楼8210室)。《南昌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的填写说明详见附件三。上述三部分材料请分别按认定机构(东湖区教体局和南昌市教育局)不同分为两类,每类内以专业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整理好,备教师认定机构进行审核。
4月24日至4月25日,东湖区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相关人员将到我院初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含应届师范生和非师范生)。
5月中旬,市教育局将派员对我院申报高中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具体安排亦将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需毕业生本人到场,并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相关班级辅导员和两名学生干部协助现场确认工作。
现场确认初步合格的,当场发放《测试证》(针对非师范毕业生及申报非本专业方向的师范毕业生),测试者须按《测试证》上的安排按时测试,逾期未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全部结束后,成绩将在南昌教育信息网公布,测试者可及时查询。
(五)安排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面试试讲
5月下旬-6月上旬,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试讲),测试对象主要是针对非师范毕业生及申报非本专业方向的师范毕业生。按照认定权限,我院申请初中及以下层次教师资格申报者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东湖教体局安排,学院将积极与东湖教体局保持联系,望各毕业班辅导员及时通知所带班级2012年应届毕业生,并组织集体参加面试试讲等。
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申报者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市教育局安排。
(六)上网认定
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基本合格的,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各班要组织补充当年学院颁布的学历证书原件以备核对。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2012年7月18日前上网认定当年所有合格申请人的教师资格。
(七)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我院将协助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力争尽早将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发到学生手中,为学生就业创造条件。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是我院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方面,是惠及应届毕业生的民生工程,也是“服务学生、以生为本”的具体体现。各部门、各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狠抓落实,严格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和要求,高质量地做好我院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收集、建档和审核等工作。学工办公室与教务办公室要密切配合,教务办主要负责抓好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应届毕业生教师教育类课程的成绩和教育实习等材料的准备、审核工作及与各级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的联络、协调,学工办主要负责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表格填写、思想鉴定等材料准备、归档、检查、审核等工作。确保2012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为了便于工作联系,学工办要指定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与教务办杨雄同志密切联系。
五、初审材料目录(相关表格在网上填写后打印):
(一)按赣教师字[2010]39号文件,确定属2012年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身份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3纸张分两栏横向双面打印,本人签字);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盖学院公章);
3、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2012年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见附件一,统一盖教务公章,以班为单位向教务办学籍(田楼8214)领取);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学院学工办公章);
5、教育实习鉴定表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学院教务办公章)
7、与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贴在资格审查表上,见附件三);
8、学生所学师范专业各门课程学籍记载(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盖教务办公章)。
(二)属2012年应届非师范毕业生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3纸张分两栏横向双面打印,本人签字);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盖学院公章);
3、应届毕业生由学院提供2012年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见附件一,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盖教务办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学院学工办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学院教务公章)
6、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
7、与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贴在资格审查表上,见附件三)。
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联系人:杨雄
联系电话:88507970
附件一:应届如期毕业证明参照格式;
附件二: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填写说明;
附件三:南昌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师范教育类)、(非师范教育类);
附件四: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初审情况登记表(师范、非师范);
附件五: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师范教育专业备案表
主题词:江西省 2012届 教师资格证 通知
主 送: 院 领 导
抄 送: 各职能部门 各系 各教研室
江西师大科技学院教务办公室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