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5年
人事招聘资格复审及考试相关安排公告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5年人事招聘公告》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现将资格复审及考试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5月26日上午9:0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共青校区先骕楼一楼1106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一张一寸蓝底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岗位);
2.本人填写、签名的《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5年人事招聘报名表》(根据应聘岗位填写);
3.本人填写、签名的《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
4.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5.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须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非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8.根据岗位要求提供所需的科研成果及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9.根据岗位要求提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
10.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证明材料,包括聘书或证明,须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或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开具(加盖公章);
11.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备注: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资格复审后,考生携带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科研成果及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审核后予以退回,其他证明性材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作为考试应聘材料留存,不退回。
(四)资格复审结果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取得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未在指定时间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复审人员须如实提供应聘材料,凡携带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才能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如已参加了笔试、试讲、面试或已聘用的,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准考证的领取
(一)领取时间:2025年5月27日下午13:00—13:40
(二)领取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共青校区)先骕楼一楼连廊大厅
(三)领取凭证:本人携身份证领取。
三、初试安排
(一)初试时间:2025年5月27日下午14:00—16:00
(二)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初试形式: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四)有关说明: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放弃。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8:00-12:00
(二)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考核方式(见附件)
六、相关说明
(一)考核总成绩相同者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复试成绩也相同,由学院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决定。
(二)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计划1:1确定入闱体检政审名单。
(三)因政审考察、体检、心理测试等原因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由学院研究是否递补。
(四)如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考核作弊或不符合考核规定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发布在“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官网”,接受社会监督,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未尽事项,请电话咨询学院人事处:0792-3561703。
附件: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5年人事招聘复试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