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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五五”普法工作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表彰
发布时间:2011-06-04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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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下午,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在南昌举行。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彭世东,省普法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邓亦强,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杨慧文等领导出席,全省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人近两百人参加了会议,院党委副书记赖经洪代表学院参加大会并在大会上做先进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大会对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对“六五”普法工作做了细致部署。大会上还对“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了表彰,我院等十所高校获得省属在昌高校“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学院“五五”普法工作还被列为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单位,在大会上做经验交流。先进典型发言的单位共有七个单位,分别为省(市)属普通高校、民办本(专)科高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设区市教育局、中职中专学校、中小学七个类别的先进典型代表,我院作为独立学院“五五”普法工作的先进典型单位在大会做发言。

赖经洪副书记从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切实加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贴近实际,围绕中心,切实做好普法教育落实工作;夯实基础,狠抓落实,着力提升学院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形式的创新;普法工作仍需努力的方向等五个方面全面介绍了学院在“五五”普法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六五”普法的努力方向。学院“五五”普法工作的先进典型发言获得与会领导和全省教育系统同仁的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彭世东在总结讲话中还特别对我院的法律援助站给予了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并建议在“六五”普法阶段做经验推广。

自2006年省委、省政府转发《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以来,在省教育工委、教育厅的坚强领导和有力监督下,在江西师范大学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下,学院结合办学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和《决议》,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学院“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文/图 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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