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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间改造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5 访问量:
一审一校 二审二校
三审三校

各应答单位:

首先感谢各应答单位对我们比选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现就“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间改造项目” 的比选文件评分办法相关条款做出如下澄清:

原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6分,不提供不加分。评审依据:1.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要求相应的证书扫描件,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应答单位名称一致(如证书有“工作单位”栏);2.磋商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调整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6分,不提供不加分。评审依据:1.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要求相应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2.磋商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比选文件其他条款不变,比选文件与本澄清说明不一致的,以此澄清说明为准,澄清说明视同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人: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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