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应答人:
江西诚信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委托,就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宿舍维修项目(项目编号:1493-246007251036)的比选文件评分办法相关条款做出如下澄清:
原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二、评分细则”中“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3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6分,不提供不加分。评审依据:1.应答文件中提供以上要求相应的证书扫描件,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如证书有“工作单位”栏);2.比选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调整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3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6分,不提供不加分。评审依据:1.应答文件中提供以上要求相应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2.比选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比选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此澄清说明为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比选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变更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此澄清说明为准。
特此说明!
采购人: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诚信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