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院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30   浏览量:

各系、各辅导员:

为深入总结中央16号、教育部24号文件下发以来全院高校辅导员工作,展示优秀成果,交流、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学院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全院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案例要求

1、案例主题突出,要紧紧围绕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特别是要紧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

2、案例内容要真实,必须是辅导员本人的日常实际工作经历,不得杜撰和抄袭,文责自负。为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案例要隐去学生的真实姓名、班级、籍贯等个人信息。要注意挖掘和总结具有典型性的工作案例,体现创新和特色,具有借鉴意义。

3、案例文体要统一,以第一人称撰写,并应包含以下五个方面:(1)标题。标题要反映案例的主题。(2)背景。交代清楚案例发生的环境、条件、时间、地点、人物、事情起因等。背景介绍应着重说明案例发生是否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或条件,不需要面面俱到。(3)解决方案。要有案例处理的思路、方法及效果。(4)案例分析与启示。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生工作相关理论对案例进行剖析,揭示其蕴含的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为辅导员工作提供现实借鉴和启示。

4、格式要求:每个案例字数3000字左右,版式统一设为A4纸型,标题为小二号字黑体,正文为仿宋三号字体,上、下、左、右的页边距分别为4、3.3、2.8、2.8(单位:厘米),行间距为固定值28—30磅。为便于评选,案例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另附纸注明。

二、工作案例推荐名额

每位辅导员可报送工作案例1—2篇

三、工作案例评选要求

1、开展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是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位辅导员要高度重视,认真撰写工作案例,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将择优报送省教育厅参选。

2、每个参评的工作案例请于9月10日前交纸质稿一式两份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

(同时,每个案例发一份电子版至邮箱25338301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学生事务中心丁文斌,联系电话:0791—88507661。

3、学生事务中心将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工作案例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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