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正昊,男,1995年5月生,汉族,学号:1304029039,九江市九江县人,系我院13级: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学生。
经查,本学期旷课5节,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考勤管理办法(修订稿)》有关规定,经过学工会议讨论决定给予罗正昊同学通报批评处分。以上通报人员将影响本学年的评优评先。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上一篇:关于给予李勇等82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下一篇:关于给予何家晖等35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友情链接
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青年大道78号大学生活动中心
联系电话:0792-3561731 0792-3561735
版权所有: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