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谢超等5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03-07   浏览量:

谢超,男,1992年4月,汉,学号1008149016,江西瑞金人,系我院2010级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艺术设计)专业学生。

连一帆,女,1992年5月,汉,学号1067029004,河南漯河人,系我院2010级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表演)专业学生。

朱梦迪,女,1991年7月,汉,学号1067029009,河南平顶山人,系我院2010级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表演)专业学生。

李思健,男,1993年2月,汉,学号1167029004,四川绵阳人,系我院2011级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表演)专业学生。

袁嘉悦,女,1993年4月,汉,学号1167029007,四川成都人,系我院2011级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表演)专业学生。

以上5名同学在2013年寒假返校中,未按时返校未请假。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考勤管理办法(修订稿)》有关规定,经过学工会议讨论决定给予以上5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以上通报人员将影响本学年的评优评先。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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