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毕业生生源地贷款相关工作的事宜
发布日期:2012-04-23   浏览量:

根据赣教助中心【2011】12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将2012届毕业生生源地贷款相关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2008届毕业班辅导员老师应组织召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通报会,做好毕业确认与相关提醒工作。

对国家开发银行开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具体操作流程为:通知学生登录国家分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发起“贷款确认”申请。

对农村信用社和国开行贷款的学生要求将毕业后新的联系电话、地址、QQ号、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时告诉生源地所属的县资助中心,以便还贷联系。

二、配合做好贷款催收工作。

2008届毕业班辅导员老师要积极配合做好还款提醒与催收工作,实时掌握学生还款信息,掌握学生就业去向和联系方式,要通过班级QQ群、同学会等形式多方联系,查找贷款逾期毕业学生,督促还款。

三、需通知学生的相关事宜。

借款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毕业学生自付利息偿还方式可由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式办理:

1、在省开行贷款的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毕业学生应付利息通过邮储银行于12月20日前转账至以下账户:账户名: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开户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西分行

账号:36101560028387400000

(2)毕业学生将应付利息于12月20日前存入助学贷款个人支付宝账户内,支付宝将于12月20日统一划扣。

2、在省农信社贷款的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一是直接到农信社所属网点办理;二是授权农信社从借款学生个人结算账户(或百福卡)扣收;三是将应付利息汇入农信社设立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本息结算账户。

四、要求

1、请08级相关班级的辅导员老师务必把以上有关事宜,通知到每位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并做好记录。

2、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有误的或遗漏的,请将信息及时反馈到学院资助中心。

附:08级学生生源地贷款名单。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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