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刘明易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05-11   浏览量:

刘明易,男,1992年6月生,汉族,学号:1107029021,辽宁大连人,系我院2011级物理学专业学生。

经查,该生在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以来,累计旷课5节。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考勤管理办法(修订稿)》有关规定,经过学工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刘明易同学通报批评,影响本学年的评优评先。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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