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斯,女,1993年4月生,汉族,学号:1107029003,福建永安人,系我院2011级物理学专业学生。
经查,该同学在2012年2月28日旷操,且事后认错态度恶劣,拒不写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考勤管理办法(修订稿)》有关规定,经过学工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陈斯同学通报批评,影响本学年的评优评先。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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