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王雪冬教育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0   浏览量:

各班、各辅导员:

根据《王雪冬教育基金章程》和《江西师范大学“王雪冬教育基金”奖、资助金评定细则》,现将该基金2011年度在我院学生中评选优秀贫困学生资助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

1、优秀贫困学生助学金:2011年度全校在籍的贫困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2011年度全校在籍的优秀学生。

二、评奖条件

1、优秀贫困学生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无校规校纪不良记载;(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品德优良;(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检朴。

2、优秀学生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无校规校纪不良记载;(3)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刻苦钻研,勇于进取,成绩优秀;(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研创业活动,有较强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品德优良;(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三、评定程序及要求

1、优秀贫困学生资助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由各班初步审定后报学工办,学院院务会审议后报校遴选委员会评定。评定后报王雪冬教育基金董事会审批。

5、各班、各辅导员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参评学生或教工的推荐工作。凡日常生活习惯不好,有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学生不能评定助学金和奖学金;凡有使用高档生活用品、有笔记本电脑的贫困学生不能评定助学金。

四、评定时间安排

1、5月15日以前:本人申请,辅导员推荐。各班以辅导员为单位于5月15日晚9点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横表)电子表发到学生科詹焰明老师邮箱:zym0405019128@163.com。咨询电话:13767406752,,8507651。有关申报表纸质表(一式二份)于5月16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学生科(双理楼110办公室),逾期不候。

2、颁奖时间待定。

六、评定名额及金额另行通知

七、奖金、资助金的颁发使用

奖金、资助金归获奖(助)个人所有。获奖(助)学生应当将奖金、助学金用于补贴学习或生活开支,不得用于大吃大喝、请客送礼,铺张浪费,否则取消荣誉、收回奖励证书和奖金,并取消以后年度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资格。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王雪冬教育基金优秀贫困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2、江西师范大学王雪冬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江西师范大学王雪冬教育基金优秀贫困学生助学金汇总表

4、江西师范大学王雪冬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上一篇:关于给予吕伟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下一篇:关于给予黄婷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青年大道78号大学生活动中心

联系电话:0792-3561731 0792-3561735

版权所有: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