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200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31   浏览量: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财教(2007)90号文《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全日制在籍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二、评选条件:

1. 生活简朴,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自觉遵守法律合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 学习态度认真,成绩优秀,获奖学金一等及以上奖学金;

4. 曾经获得了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根据规定不能再申报,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我院共5个名额,奖励额度为8000元。

四、评选安排:

1、各班根据指标确定本班初选名单,公示征求学生意见;

2、班级推荐的申报学生,到辅导员处领取并填写《2008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3、辅导员在10月29日10:00前将《汇总表》及《2008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以上表格均需电子版)交到学工办桂伟珍老师处。

4、学工会议评审,并将初选名单公示,征求学生意见。

5、10月31日前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评审结果。

(请到群共享下载《汇总表》及《2008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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