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院“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和“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05 浏览量:
各辅导员、各班级、各学生干部管理部门: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表彰与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决定在全院评选2008—2009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和“十佳大学生”。现就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6级、2007级、2008级我院全日制注册在籍本科学生。
二、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和“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条件、办法和范围,表彰办法依照《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表彰与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学院学工办进行评选后会及时将名单在院内公示,最后提交学院院务会审议。
三、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干部” 按所在班级学生干部总人数15%以内推荐,“文明大学生”按班级学生总人数3%比例推荐。“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应为品学兼优、表现特别突出,是同学公认的优秀学生代表,获省级(或省级以上)表彰者优先,各班级申报1位候选人。
附:学院各部门评优分配表。
各部门评优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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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优秀学生干部
| 文明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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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会
| 20人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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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报编辑部
| 1人
|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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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创业协会
| 1人
|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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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协会
| 1人
|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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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支部
| 2人
|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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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工作要求及说明
1、请于2008年11月15日前将“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文明大学生”申请审批表及“十佳大学生”申请审批表以班级(单位)为单位电子稿通过学工办邮箱(zym0405019128@163.com)发送,同时请务必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并在邮件主题(如***班“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十佳大学生”申请审批表)中注明班级。
2、请各辅导员、班级、学生干部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按有关条例要求认真组织评审,上报纸质材料按样表格式用A4纸统一打印并签字交学工办詹焰明老师处,不尽事宜请与詹焰明老师联系(8507517、13767406752)。
附件1: 2008—2009学年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
附件2: 2008—2009学年科技学院“文明大学生”申请审批表
附件3:2008—2009学年科技学院“十佳大学生”申请汇总表
附件4:2008—2009学年科技学院“十佳大学生”申请审批表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优秀学生干部 文明大学生 十佳大学生评选 通知
主送:院领导
抄送:学院各部门(部、科、室、中心)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工办 2008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