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设岗定责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10   浏览量: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实施意见》(校党字〔2009〕9号)文件精神,我们拟定了党员设岗定责工作时间安排、部分岗位及职责及相关工作材料。请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要求把党委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时间安排

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学习动员阶段(3月5日至3月15日)、二是设岗定岗阶段(3月16日至3月29日)、三是上岗履责阶段(4月1日起)。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1、党员示范岗

主要职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带头搞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带头严格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带头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的文件精神、工作要求,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贡献。

2、政策宣传岗

主要职责:紧密结合形势和实际,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校党委的工作主张、思路、目标和要求,使广大群众加深理解、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人心、努力实践、共同奋斗。

3、校园文明监督岗

主要职责:在本单位积极宣传社会新风尚和优良美德,对不文明言行举止进行检查督促并向党组织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促进良好文明风尚的养成。

4、机关作风监督岗

主要职责:对学校机关及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作风、工作效能、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各单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

5、扶贫帮困岗

主要职责:联系帮扶1-2名贫困学生,定期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情况,帮助解决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引导贫困学生树立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振奋精神,安心学业,励志成才。

以上为部分岗位,供各院级党委(党总支)在开展此项工作时参考。

三、相关工作材料

1、党员上岗履职责任书(见附件1);

2、上岗党员反映情况表(见附件2);

3、上岗党员业绩考核表(见附件3);

4、上岗党员花名册(见附件4)。

党委组织部

2009年3月3日

附件1:

党员上岗履职责任书

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号召和带动党员积极参与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树立党员的责任意识、先锋意识,规范党员责任岗位履职工作,使党员能够在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更好地履职尽责,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岗位名称:

二、岗位职责:

三、上岗党员承诺:

1、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2、按时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上岗党员、党支部各一份。

党支部书记(签名): 上岗党员(签名):

(党支部名称)

年 月 日

附件2:

上岗党员反映情况表

上岗党员姓名

所属院级党委(总支)

附件3:

上岗党员业绩考核表

上岗党员姓名

所属院级党委(总支)

自我评价

上岗党员(签名)

支部评定意见

书记(签名):

审定意见

院级党委(总支)

书记(签名):

附件4:

上岗党员花名册

院级党委(党总支) 时间:

序号

所在支部

性别

出生

年月

入党

时间

岗位名称

上岗

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本单位,一份交党委组织部,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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