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2007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25   浏览量:

各辅导员、各班级: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07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我院200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注册在籍本科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全日制注册在籍本科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注册在籍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且学业评价在班级排名前20%者;

6、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7、2007级新生不参加评选。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业评价在班级排名前30%者;

5、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6、2007级新生不参加评选。

(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业评价在班级排名前60%者;

5、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自立自强。

6、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三、资助名额和资助金额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各班级按照班级人数的3%申报候选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各班级按照班级人数的5%申报候选人;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级每人每学年3000元,各班级按照班级人数的7%申报候选人;二级每人每学年2000元各班级按照班级人数的12%申报候选人;三级每人每学年1000元,各班级按照班级人数的7%申报候选人。

四、评选工作程序

(一)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和要求,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通知精神拟定我院本年度国家助学奖学金评选通知,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

(二)各班级组织宣读评选通知,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班级评议小组对申报学生进行评议确定班级候选名单并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学生工作办公室成立评审小组审核并拟定候选名单,并向学院推荐审批。

(三)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上报名单后,在院内进行张榜公布,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及举报。

(四)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材料。

(五)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并将奖助学金发到学生手中。

五、评选日程安排

1、政策宣传和个人申请阶段(10月24日)

请各班级组织本班级学生学习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资助的文件通知精神,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同时准备相关书面申请证明材料。

2、班级评审阶段(10月25日-10月28日)

各班级辅导员老师在审定所管班级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召开主题班会,征求各方面意见。按照学院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本班级候选推荐名额,并将评审结果在本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班将评审结果排序分别填写汇总表(1)(2)(3)及个人申报材料与2007年10月28日上午9点前提交给学工办(助学贷款办公室),同时电子稿发至sdkyxgb@163.com(师大科院学工办)。

3、学院评审阶段

(1)助学贷款办公室负责初审汇总,并将各班级材料提交学工会议进行评审;(10月28日)

(2)学工会议评审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经院务会审定。(10月29日-10月31日)

六、工作要求和说明

1、请辅导员、各班级必须高度重视国家新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班级的每一位学生。

2、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要求做好工作,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各班级要严格按工作程序进行,不能贻误时间,否则以自动放弃论。

4、申请表填写必须规范,按表格要求填写,原则上要求打印,打印的格式、字体和纸型要与样表一致(附后)。

5、同一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不可兼得。

6、各班级最后实际获得资助学生名单和人数根据班级表现和申报人实际情况经学工会议初审,报院务会最后确定。

附件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学金汇总表(1)

附件5: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学金汇总表(2)

附件6: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汇总表(3)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2006-2007学年 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通知

主送:院领导

抄送:学院各部门(部、科、室、中心)

uppic/20071025122168098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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